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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蓝珊瑚,LPOHCHIN,大眼睛,不好意识,想问你们问题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坏坏~天使    时间: 2012-2-16 08:50 PM
标题: 浅蓝珊瑚,LPOHCHIN,大眼睛,不好意识,想问你们问题一下
你们好,为什么我回复不到你们短消息,请问还可以在那里讲?
大眼睛,请问你所说的完整证据是什么?
还有,shimmer说站长有短消息我,请问站长是哪位?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2-20 12:42 PM
您好

在本论坛上的一切指控是必须有证据的, 而您之前的言论只是批评, 并没有实际文件或图片证据
请问Shimmer是否已联络您要求您见面解决您的问题?
作者: 坏坏~天使    时间: 2012-2-22 10:33 PM
您好

在本论坛上的一切指控是必须有证据的, 而您之前的言论只是批评, 并没有实际文件或图片证据
请问Sh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2-20 12:42 PM



    你好,shimmer并没有过联络我,而且那天也是她说不用再谈了!
可是奇怪的是,那天她说不用再谈的记录不见了,我看了很久都找不到。
我想请问一下,做楼主的是否有删除交谈记录的权利?(shimmer在2012-2-12 6:23PM的回复不见了)


之后我再看shimmer的贴,她有说我没有回复你们,我很好奇,不是有个叫Lpohchin的说
事主律师要求暂时将此主题回收,以便探讨如何解决此事,有什么消息我会再给你通知
而且我也有send msg给shimmer,要求她将report纸send给我,可是到现在也是都没有消息。


你说我的言论只是评论,请问你可曾看过我放上来的资料?还是我能放在这里让你看?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2-24 01:30 PM
您好

根据shimmer版主的确认
网络论坛上已无法提供和成为你们解决问题的平台
建议您接受对方的邀约, 直接见面详谈你们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谢谢
作者: 坏坏~天使    时间: 2012-2-25 10:41 PM
回复 4# 大眼睛


    您好,shimmer到今天都没有联络和把report send给我,所以我只能在网上询问。
对了,请问Lpohchin那里探讨的怎样了,我的心情发泄不能符合你们的要求吗?
作者: Lpohchin    时间: 2012-2-26 01:39 PM
你好,关于这个案件我们收到律师口头通知要求处理回收
我们也通知了卖家尽快私下解决处理
如果还有任何问题,我们也不会再做任何插手处理

买家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在论坛发表购买经验言论
卖家也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在论坛针对此事件作出声明
如果卖家需要我们关闭或回收主题,请出示必要文件,否则我们不会再做出任何处理
谢谢
作者: shimmer    时间: 2012-2-26 04:00 PM
你好,我知道这件事造成你们论坛高层困难要求回收不想插手,要我私下解决。
我已经在私下解决了,因为从开始到现在长达2个月,他不根本应邀处理面对面解决,卖家可以发布购买经验但他是每次借用你们论坛流言蜚语制造故事而非经验。我也很想快点解决所以已全权交由警方处理,警方也说已收集对方证据,警长说下星期就会解决。
谢谢。
作者: 我爱SHOPPING    时间: 2012-2-28 05:14 PM
據我所知
這個賣家在jbt賣了整5年以上的產品
姑且問產品好不好用(因為因人而異)
但是賣方的人品跟銷售應該是沒問題的
不然沒辦法在jbt這個競爭這麼激烈的地方生存這麼久吧

既然想解決事情,為何不能面對面
要一直叫賣方send report給你
這樣並不是一個想解決問題的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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