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ALKS.CC

标题: ids [打印本页]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3 11:56 PM
标题: ids
站长你好,我要知道为什么你把我的帐号给禁言了?请问我做错了什么事情?我真的很不服气!
请问我有公布别人的资料出来吗?到现在为止我有这样做吗?你可以说在回复的方式我是有一点失风度但是我也没有出言威胁任何一个人啊?请问我有吗?你就在这种关键时刻把我给禁言了你可知道别人会怎样看待我?别人就会以为我真的是那种人。我希望这件事你可以公平处理给我一个回复,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明白。死得瞑目。谢谢也很期待你的回复。

我的帐号是 ids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4-10 11:17 AM
您好

您出言恐吓其他会员
威逼他人向您道歉或是您将会公开他人的私人资料
这已是刑事罪, 我们不欢迎您这样的会员
非常抱歉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15 02:40 PM
您好

您出言恐吓其他会员
威逼他人向您道歉或是您将会公开他人的私人资料
这已是刑事罪, 我们不欢迎您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4-10 11:17 AM



    也许你看到的只是表面,真正的内情你是不了解。对,我是承认或许我这么做无形中是犯了你所谓的刑事罪,如果因为这样你把我永久禁言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从2009年到现在我没有在这里欺骗过任何一个会员也没有像别人所说的欺骗感情,骗财骗色。我会开帖是因为我要讨回一个公道,换句话来说如果对方说的那个人是你你会有怎样的感受?我现在不是要和你狡辩也不是要和你辩论这个问题只是要你明白我的感受。如果对方不开帖这样来重伤我我会这么做吗?请问一下这位站长,你会怎样来处置那位开帖的会员?
我说话是比较直来直往希望你不要介意。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15 02:44 PM
您好

您出言恐吓其他会员
威逼他人向您道歉或是您将会公开他人的私人资料
这已是刑事罪, 我们不欢迎您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4-10 11:17 AM



    还有一点我要澄清的是:我会要对方道歉否则就公开资料是指她在这个论坛卖家的资料,不是属于她自己的私人资料。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去看看查证一下,在整个过程里面我完全没有透露到对方的资料,就连名字我也没有说出来。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4-15 06:39 PM
也许你看到的只是表面,真正的内情你是不了解。对,我是承认或许我这么做无形中是犯了你所谓的刑 ...
~西门庆~ 发表于 2012-4-15 02:40 PM



    我已作出处理, 禁止对方继续讨论此话题
若是她所叙述的是事实, 那么我建议她直接报警
而不是在论坛上喧哗

而我给您的建议是若是对方诽谤而非属实
那么请您去报警, 进行法律诉讼


当然
我怎么会知道内情呢?
我怎么没体谅您了呢?
我不体谅的话我就让大家继续讨论继续公开更多关于您的资料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
若要人不说除非己莫为
你没骗过人不代表您以后不会骗人
现在有证据证明您骗人, 您又恐吓人
我是针对您的恐吓行为来处理您, 而不是什么爱情骗子
您明白?

也很抱歉接下来的话我很直接的说了
我只是管理论坛
不是管理你们家事的长辈父母
也吵闹请到论坛外去
面对面谈清楚
而不是把家事带到论坛上互相攻击找个毫无关系从未相识的网络人士帮你们当判官
讨公道? 互相报复? 找警察去吧
网络数据不能满足你们的内心的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4-15 06:43 PM
还有一点我要澄清的是:我会要对方道歉否则就公开资料是指她在这个论坛卖家的资料,不是属于她自 ...
~西门庆~ 发表于 2012-4-15 02:44 PM



我们的认证卖家系统是根据会员的个人资料, 马来西亚身份证, 银行户口statement, 水电单来申请的
我们怎么可能会知道您说的, 和她用的, 是不是同一份呢?

"在整个过程里面我完全没有透露到对方的资料,就连名字我也没有说出来。"
您说这话也不觉得有点滑稽吗?
就好像
我拿着枪进去银行打劫
却被保安制伏送警法办了
我被控上法庭的时候我说
"在整个过程里面我完全没有成功拿到银行的钱,就连枪械我也没有使用过。"
合理吗?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15 07:12 PM
我已作出处理, 禁止对方继续讨论此话题
若是她所叙述的是事实, 那么我建议她直接报警
而不是在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4-15 06:39 PM



    你说的话很中立也很中肯所以我接受,但是你说现在有证据证明我骗人?请问是针对什么?那个人开帖说我的东西说得对,我有做过的东西我也承认了我何来骗人?这一点还得请站长您为我说明一下。针对这件事情不是我要这里喧哗也不是我开帖告发人,一个在东一个在西怎样去面对面说个清楚?我这么说我不是要在网络上找一个判官,我也是在会员的鼓励之下才开帖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却想不到会到这个地步。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15 07:33 PM
我们的认证卖家系统是根据会员的个人资料, 马来西亚身份证, 银行户口statement, 水电单来申请的
我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4-15 06:43 PM



    据我所知她不是这里的认证卖家 只是一个卖家。我确实是没有透露过一点关于她的资料出来就连名字都没有提起过。如果我是有提起过关于她的东西你这么说我是会接受但是我没有这么做你却这么说我?坦白说我是有一点不服,整件事情的怂恿者是对方,而且还是在她开帖一两天后我才发现到的。我不服而做出一些你认为不该犯的错到最后你把我禁言。但是她呢?他得到了什么惩罚?一个劝告?还是一个警告?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 “待遇” 呢?还是因为男女有别?或女性永远都会比较有人偏帮的?你看到我有这个举动并不代表我会这么做,请问我有公布有关于她的资料出来吗?难道就凭你所说的:我拿着枪进去银行打劫,却被保安制伏送警法办了。我被控上法庭的时候我说,"在整个过程里面我完全没有成功拿到银行的钱,就连枪械我也没有使用过。"合理吗?

问题是我连你所谓的 " 打枪“ 我都没有。难道站长你可以料事如神?可以知道在我开帖的三天后如果他没有出来和我道歉我就会公布有关于她的资料?你的 ”效率“ 也未免太好太快了吧? 问题是我还没有犯下你所谓的错你就已经预先把我给定罪下来了。

” 我们的认证卖家系统是根据会员的个人资料, 马来西亚身份证, 银行户口statement, 水电单来申请的
我们怎么可能会知道您说的, 和她用的, 是不是同一份呢? “

就如你以上所说的,如果我真的公布资料是和你手上有的有偏差,有出入你在把我定罪也还不迟啊。。。何必急于一时呢?

你说我恐吓人?敢问站长您我怎么恐吓人了?请你为我说明一下。
我开帖的标题是 :我要你开帖道歉,否则你自己面对后果!   <-------------- 所谓的自己面对后果是可以说用正常的方式讨回公道或用犯法的方式来讨回公道,限期未到而我也没有做出举动,只是一直和网友们解释事情的真相;也有和网友闹一些意见。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对我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心态所以你才这么说。

如果我说话的方式是触犯到了你我只能说一声抱歉,但是不代表我在挑战你站长的权威。因为我知道要做出一个判断很少可以两全其美,人做出的判断往往都会出现偏差。我只是希望站长您可以用一点时间来分析,不要一下子我把别人给定罪下来。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4-15 08:03 PM
你说的话很中立也很中肯所以我接受,但是你说现在有证据证明我骗人?请问是针对什么?那个人开帖 ...
~西门庆~ 发表于 2012-4-15 07:12 PM


抱歉
我没有证据
而且我完全不想牵扯在你们的私事内
人证倒是很多
双方都没有完整证据证明自己的言论

但恐吓就是重罪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4-15 08:07 PM
据我所知她不是这里的认证卖家 只是一个卖家。我确实是没有透露过一点关于她的资料出来就连名字都 ...
~西门庆~ 发表于 2012-4-15 07:33 PM


这句就是恐吓
    “你没有出来交待一声我就公布你的 fb公布你认证卖家的身份”

站长你好,我要知道为什么你把我的帐号给禁言了?请问我做错了什么事情?我真的很不服气!
请问我有公布别人的资料出来吗?到现在为止我有这样做吗?

以上您的申诉内容我都做出了解释
为何禁言, 做错了何事
请问还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15 10:06 PM
抱歉
我没有证据
而且我完全不想牵扯在你们的私事内
人证倒是很多
双方都没有完整证据证明自己的言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4-15 08:03 PM



    我必须声明,我没有恐吓任何人。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15 10:18 PM
这句就是恐吓
    “你没有出来交待一声我就公布你的 fb公布你认证卖家的身份”


以上您的申诉内容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4-15 08:07 PM



    这句就是恐吓
    “你没有出来交待一声我就公布你的 fb公布你认证卖家的身份”

以上这句话的确是出自于我,但是我不认为我是在恐吓对方。目的只在于要对方现身说明一切。
fb的资料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在网上获取除非完全不把自己资料显示出来;论坛认证卖家的资料每一个会员都可以获知我也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侵犯别人的隐私。结论来说在网上所放的资料网民都可以搜寻出来,难道这样也算侵犯他人隐私?也算在恐吓?那么这个论坛上所有的认证卖家都岂不是很容易被人恐吓了?
我也经常在论坛上看到某某会员公布一些所谓的负心汉的 fb 还带有对方的全名,身份证号码,联络号码等等。。。为何我看不到任何一位版主把主题给关闭然后把作者永久禁言呢?相反的我还看到加积分作为分享的用途!我什么都没有公布出来就被禁言了。难道这就是我们往往说的男女平等?穿裙子说话的人往往都会比较多人相信?我现在不是生气你把我的帐号给禁言,而是我觉得你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有欠公平,处理的当儿已经对我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了。
作者: ~西门庆~    时间: 2012-4-15 10:24 PM
这句就是恐吓
    “你没有出来交待一声我就公布你的 fb公布你认证卖家的身份”


以上您的申诉内容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4-15 08:07 PM




    “你没有出来交待一声我就公布你的 fb公布你认证卖家的身份”

我相信以上的这句话在这个论坛上有很多会员都这么说过不只是我一个人。
例子:我看过很多会员在这个论坛上网购到货不对办,到最后卖家不闻不问。买家也是开帖这样说过以上我所说的话啊。。。难道那个开帖的会员也是在恐吓别人?也是构成刑事罪?难道同样的一句话;不一样人性别,不一样的嘴巴说出来就会有不同的效果?不同的结局?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2-4-15 10:38 PM
拿刀要切菜也可以伤人
观点不由您而由大众
请安分守己 自重




欢迎光临 JBTALKS.CC (https://www.jbtalks.my/)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