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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carmen@yy    时间: 2012-8-31 07:02 AM
标题: 求助~
我公司的一位员工从23/8开始无端端旷工,也没通知人事部。所以到了28/8,在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情况下,我出了一封letter of breach contract of service给这位员工。但是在今天30/8他突然来公司递交他的mc,我质问他为什么没有通知他部门的上级以及人事部,他坚持说在23/8那天有打电话给他上级,不过没有通知人事部。但是他的上级说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black&white(如sms).之后我还查到这位员工冒充我们公司的主管写了一封信给医生来骗取那几天的mc (内容大概是说他不适合做粗工,要求医生给他几天mc休息)。
我想知道的是,这位员工还是under probation的,而我查到他欺骗了公司,所以对于我出breach contract letter给他,其实有没有触犯任何劳工法例呢?谢谢解答
作者: kspay    时间: 2012-10-25 12:32 PM
欺骗公司是可以踢他的。3天无故缺席就能踢了。只是劳工部是side劳工的咯。
你是合法,只是看到时怎么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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