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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版主,超级版主进来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5 05:19 PM
标题: 版主,超级版主进来评理!
本帖最后由 haru90 于 2013-7-25 05:21 PM 编辑

现在是怎么回事?版主的中文水平是越来越低下了吗?

杜绝黄牛minions, minions交换集中大楼!

请问上述的帖子标题哪里提到金钱交易买卖了?里面又有谁提出金钱买卖了?

天海优鹭这位伟大超级版主


进来解释下 为什么通知都没通知一声就把我的贴丢进资源回收?

原因竟然是请到卖场开主题?

注:此贴并不含任何脏话或辱骂字眼,我只要求公平的解释!
作者: Jancyy    时间: 2013-7-25 05:28 PM
凡是涉及物品交易都是到卖场的啊,
有二手卖场,大家都是这样在那里开帖交换的啊
其实你可以私下去问版主的
作者: 天海优鹭    时间: 2013-7-25 05:33 PM
您好

如果其他会员在交换的过程中 牵涉到金钱的交易 而被欺骗了 是您负责吗?
如您要交换玩具 请到卖场开主题 填上需要的资料
畅所欲言是让会员聊天/讨论的版块 不是交换玩具的版块

谢谢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5 05:45 PM
天海优鹭 发表于 2013-7-25 05:33 PM
您好

如果其他会员在交换的过程中 牵涉到金钱的交易 而被欺骗了 是您负责吗?

你好

如果我在你家杀了人,是您负责吗?

1. 不对那名会员先发出警告吗?
2. 不用通知我吗?
3. 不能把贴转移过去吗?里面有多少人留资料想交换?你又知道吗?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3-7-25 05:48 P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5 05:45 PM
你好

如果我在你家杀了人,是您负责吗?

您好

请您冷静和尊重管理员们

1. 不对那名会员先发出警告吗?
A. 我们需要做的是马上禁止会员在错误的地方进行不安全的交易


2. 不用通知我吗?
A. 移动通知已是通知, 否则您不会收到任何主题回收的消息


3. 不能把贴转移过去吗?里面有多少人留资料想交换?你又知道吗?
A. 不能, 卖场有自己的主题格式


请您遵守本论坛的条规和自重
如果您的目的是在发泄, 不是解决问题的话, 建议您寻找另一个平台
谢谢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5 05:51 PM
Jancyy 发表于 2013-7-25 05:28 PM
凡是涉及物品交易都是到卖场的啊,
有二手卖场,大家都是这样在那里开帖交换的啊
其实你可以私下去问版主 ...

买卖是金钱上的交易

我开楼是方便大家交换  娱乐/收藏性质

如果真是这样,你要不要试试看以后什么楼都好

是不是我进去叫卖两声,管你什么楼,

超级版主直接废了整栋楼好不?

那真好,jbtalks关了吧,大家以后在卖场聊天好了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5 05:59 PM
大眼睛 发表于 2013-7-25 05:48 PM
您好

请您冷静和尊重管理员们

您好

我很冷静和没有不尊重管理员们

人必自辱而人后辱之

1. 不对那名会员先发出警告吗?
A. 我们需要做的是马上禁止会员在错误的地方进行不安全的交易

我的楼一直都有在看着,并没有人说有什么金钱交易,请出示证据何为不安全交易?


2. 不用通知我吗?
A. 移动通知已是通知, 否则您不会收到任何主题回收的消息

是的,贴已经废掉了,然后再通知我,你知道有多少人问贴怎么不见了吗?

3. 不能把贴转移过去吗?里面有多少人留资料想交换?你又知道吗?
A. 不能, 卖场有自己的主题格式

这个我接受,但请给我理由为何会变成买卖贴?有哪个句子让您想到有人可以行骗?

我很遵守本论坛的条规 也很自重
这不是发泄, 如果不是想要解决问题的话, 我不会寻求解释

建议您寻找另一个平台 (很好,这是畅所欲言的精神,不爽就滚蛋呗?我了解)
谢谢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3-7-25 06:03 PM
以物易物和金钱交换, 都叫做交易

我们是要避免无资料, 不知名, 不安全的交易发生, 您能发布一个交易主题, 但绝不能监控主题内的会员的所有行为

如果您不能从我们的角度去思考和谅解我们的目的, 只认为我们是恶意破坏您的主题的话, 那么我们也没有办法与您沟通了


作者: [C]=.=[K]    时间: 2013-7-25 06:04 PM
你不骗人不代表别人不骗你或其他人  
在帖子里能看到的留言不代表他人不会利用PM讯息空间私下交谈下而这交谈内是否有欺骗的行为存在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5 06:15 PM
大眼睛 发表于 2013-7-25 06:03 PM
以物易物和金钱交换, 都叫做交易

我们是要避免无资料, 不知名, 不安全的交易发生, 您能发布一个交易主题 ...

好的好的,如果这是你们的解决方案的话,我道歉

谢谢你教会我国boleh land的伟大精神,谋杀公开民主的平台

谢谢你教会我,要行骗要害人请under table,小小声pm就好,不要让各位大大的难做人

生在这个国家本来就必须要有苟且偷生的觉悟    受用终生   

管理员们可以删贴了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5 06:17 PM
[C]=.=[K] 发表于 2013-7-25 06:04 PM
你不骗人不代表别人不骗你或其他人  
在帖子里能看到的留言不代表他人不会利用PM讯息空间私下交谈 ...

原来如此,原来要骗人是这么高技术的,以后我会小心点不露痕迹的   谢谢哦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3-7-25 06:18 P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5 06:15 PM
好的好的,如果这是你们的解决方案的话,我道歉

谢谢你教会我国boleh land的伟大精神,谋杀公开民主的 ...

请不要扭曲我们的意思, 也请不要随意羞辱


作者: wenwei93    时间: 2013-7-25 07:13 PM
其实畅所欲言真的不适合交易买卖
我个人很欣赏你开的那个楼
可是的确不适合
你看二手货卖场就知道了
有多少人交换拿不到东西。。
作者: 纨钤    时间: 2013-7-25 08:06 PM
90年 90后?

作者: sot-乌龟    时间: 2013-7-25 09:20 PM
二手卖场也有很多人旨在交换~难道他们全部都可以 免除在买卖场开帖的必要?
如果每个会员这样的话。。。。论坛肯定大乱~
别说金钱上的损失~那些说好交换的~最后自己东西寄出去了~自己却没有收到对方的东西~也有这个可能性~

作者: ~FrvErLveSy~    时间: 2013-7-25 10:03 PM
给了解释却一味的在讲负气的话 你还好吧你
作者: tcc0609    时间: 2013-7-25 10:06 PM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论坛也有论坛的规则

我感觉到JBT是蛮在意交易/宣传这个课题的
毕竟现在骗子不少,为了减低这类型的交易
所以版主们也都有各自的考量
既然要在JBT进行交易,也就该遵守他们设下的规者吧
往往很多人都是没有看清楚条例规者 (其实我也是其中一个,之前)
所以被处分的时候可能心情不愉快
可是其实是自己犯了规
作者: 勤游代理    时间: 2013-7-26 01:02 AM
原来交换不算交易的哦 那你拿什么来保证 交换的过程,你会100% ,肯定,绝对,会寄货给人
作者: jiantyng    时间: 2013-7-26 01:28 AM

何为以物易物?

国语: Sistem Barter

英语: System Barter

简解: 一种交易模式, 用自己已有的物品或服务與別人交換,以換取別人的物品或服务,是一種現有貿易模式出現之前已有的交易方式。是早於人類會使用貨幣作買賣之前,人類已經懂得以物易物。以物換物不同於買賣,並沒有使用任何金錢作交易的工具,所以以物易物不一定是一場等價交換。

既然是交易那开在畅所欲言合理吗?

就好比在厕所里面开个桌子跟一班朋友喝茶聊天, 你觉得合理吗?
作者: 寂寞地平线    时间: 2013-7-26 01:47 AM
给了解释还出动了这样多版主来解释
楼主却没清楚的意思
怒气冲天啊~
掩盖了理智啊~

难道楼主是因为交换不到自己要的minions而这样火大
作者: 心無憂    时间: 2013-7-26 01:55 AM
樓主那麼有大牌哦 出動那麼多重量級人物來回你的貼

作者: nypd4q    时间: 2013-7-26 02:04 AM
心無憂 发表于 2013-7-26 01:55 AM
樓主那麼有大牌哦 出動那麼多重量級人物來回你的貼

重量級?是体重还是?


作者: 妹妹爱倾城    时间: 2013-7-26 03:2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ypd4q    时间: 2013-7-26 03:36 AM
妹妹爱倾城 发表于 2013-7-26 03:24 AM
你很坏

我很乖的。我是乖乖的皮卡丘
作者: colyn39    时间: 2013-7-26 03:40 AM
无知的楼主
每个地方都有它的规则
不遵守那你滚吧
作者: Rayz183    时间: 2013-7-26 04:17 AM
人可以没知识,但不可以没常识
交易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金钱交易, 第二种就是物物交易,英文叫做 barter trade, 你所说的交换就是属于 barter trade。 所有的交易必须放在交易区,这里理所当然的
作者: 美丽心情@@    时间: 2013-7-26 04:23 AM
nypd4q 发表于 2013-7-26 03:36 AM
我很乖的。我是乖乖的皮卡丘

你讲谁体重重量级jek?
作者: nypd4q    时间: 2013-7-26 04:59 AM
美丽心情@@ 发表于 2013-7-26 04:23 AM
你讲谁体重重量级jek?

我没说谁的体重是重量级哦。。。

因为我不懂,所以问问咯。

因为我没看过其他版主的样子耶,而可能某些人有看过,所以我就问问。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09:11 AM
哈哈 我自己的已经换到了 少来跟我说火大

所以各位成熟稳重 富有知识的各位

认为只要在买卖商场打上几句责任声明

就可以 100% ,肯定,绝对,杜绝行骗的行为发生?

你跟我说限制交易地点可以说是为了让论坛干净整齐 我可以接受

少恶心的跟我说 害怕网友受骗了

小弟无知 今天还真的受教了

就好比在厕所里面开个桌子跟一班朋友喝茶聊天, 你觉得合理吗?

这句话更出奇的好笑 版主说话都这么直接的吗?
合理? 喝茶聊天必须在合理的地方

版主的世界除了可以合理聊天喝茶的地方 其他不合理的地方都是厕所
你真要这么说我还真是没办法

还真是很多人在那个你所谓的厕所里问有没有茶喝哦
作者: 大眼睛    时间: 2013-7-26 09:12 AM
Capture.JPG

公开此内容


您有更好的意见请多表达, 其实不难堪
如果能让论坛有更佳的运作方式, 我们不介意遭受任何程度的批评

任何人士如果有更完善的方案, 请踊跃发表您的意见
作者: wingseokhh    时间: 2013-7-26 09:23 AM
楼主不来回复了吗?
你这样一再出言不逊也解决不了问题。。。
请自重,注意言辞
冷静分析了才回复吖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09:28 AM
wingseokhh 发表于 2013-7-26 09:23 AM
楼主不来回复了吗?
你这样一再出言不逊也解决不了问题。。。
请自重,注意言辞

我在啊 刚回复了
何来出言不逊?求解释

我的言辞一向温和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09:42 AM
Rayz183 发表于 2013-7-26 04:17 AM
人可以没知识,但不可以没常识
交易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金钱交易, 第二种就是物物交易,英文叫做 barte ...

很好很强大~

详细解释 外加中英文翻译 真是再清楚不过了
真想给你加个赞 拍手拍手

好了 小小声的问一句 买卖中心的所有版规

有哪一条提到了“交易”了

有哪一句提到了所有“交易”必须在买卖商场进行?

不要跟我说买卖和交易一样 不要跟我说这是常识 不要说我无知

文字游戏?

找到了帮个忙post在这里

我即刻向各位版主 超级版主 各位站长 致歉
作者: 可栗兔    时间: 2013-7-26 09:53 AM
如果没错的话,

其实lz要求的只是,在判决他死刑之前,给他一个通知说:“ 喂,你在不修改你的贴, 我就把你的贴杀死。”

而不是已经杀死了才,告诉他,你已经死了

要求的是一个事前警告,毕竟看到自己的楼,突然倒了心里上也不是怎样舒服
作者: 2727226    时间: 2013-7-26 10:06 AM
对不起,我们论坛的规则是处理后才有通知出来给会员,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处理前给个通知,然后你看到了,我们才进一步处理你的帖,是这个意思吧? 你说的东西我们有考虑到,因为论坛原始设定是这样,我们处理量也很多,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就处理了我们真的很抱歉

处理你的帖的原因你知道吧?因为这里是不应许这样开帖的,虽然是交换,可是一般上我们都会建议会员开在二手卖场,那边很多人都在那边完成物物交换的哦,而不是在畅所欲言,畅所欲言是给会员说话聊天的地方,基本上没有牵涉任何的活动的,就只是纯聊天的地方。

在我还是会员的时候我也常常搞不清楚哪里应该发帖哪里不应该,结果也是中了warning才知道,不过还好啦,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就在想或许真的是我不明白字面的意思结果就去发帖了,有时候我们会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判断现在的东西,就很容易产生混肴,把真正的意思模糊了

下次有要处理帖之前我们会征询你的意见,并附上理由,然后才进一步的处理,你看这样可否?

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意见,你可以写上来给我们知道,因为论坛里面会员的意见也很重要,互相帮忙才会有更好的论坛,对你的不便在此再请多多包涵,希望你可以接纳我们的解释 aligato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10:19 AM
大眼睛 发表于 2013-7-26 09:12 AM
公开此内容

aiseh,这么说话不是好听点咯

不会不会 我脸皮向来比城墙还厚

只不过看到某某的回复 让我忍不住回复而已
80后90后? 你的放射性碳是少我多少?

话说,我指的不舒服是先斩后奏

你给我警告 再杀我的贴 我尚可接受
这方面T_TJS 就做得不错啦

个人意见说 如果要这般做法

第一 请看到任何买卖中心以外的交换贴 即杀

我的贴开了将近3个星期 13、14页的人留言想交换

现在直接给我死亡证书?再跟我说请到买卖中心开贴?

关于这点请一视同仁

第二 交易是有风险 我同意

所以我提倡写下交换地点 邻近的朋友可以方便交换

如果选择相信邮寄 却没有自觉我无话可说 不然贵论坛也不会颁发所谓的认证卖家

第三 买卖中心根据格式要怎么放卖家资料?不是有写说其他卖家不得在此卖家贴里贩卖其他事物

放我的一个人的?还是说要交换的每个人,各自开贴?这不矛盾吗?

此样物品个人认为其价值虽然不高但值得喜欢的人收藏 相信来交换贴留言的朋友也是一般心思

因为怀疑有行骗的危险,把一群有共同嗜好的在厕所聊天喝茶的朋友遣散 个人认为是很可惜的
作者: wingseokhh    时间: 2013-7-26 10:21 A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09:28 AM
我在啊 刚回复了
何来出言不逊?求解释

呵呵,温和也可以不逊的
如果你真的做对了,
真理和道理都会站在你那里的,
反之亦然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10:29 AM
wingseokhh 发表于 2013-7-26 10:21 AM
呵呵,温和也可以不逊的
如果你真的做对了,
真理和道理都会站在你那里的,

晚上是要休息睡觉的

我不是专业写手 不然早去做枪手

对或错没有人可以决定 看你站在哪里看待事物

我寻求理由 那些批判我无知 认定我错的人

希望大家也能明白这个道理

论坛本是快乐聊天的地方

风雷厉行不是不好 法外不外乎人情

如果可以给个期限 比如说给个警告

到14页就停止什么的 我会感恩

然后时间一到我自己会收皮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10:46 AM
2727226 发表于 2013-7-26 10:06 AM
对不起,我们论坛的规则是处理后才有通知出来给会员,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处理前给个通知,然后你看到了,我们 ...

不敢不敢   人必客气而后人客气之

在这里造成您的麻烦 也向“您”致歉

规则是可以改善的,但原始设定是这样的我之前倒不是很清楚 再向“您”致歉

处理的原因我知道,如果可以的话能提供个物物交换的地点会更好
以物品为中心 而不是卖家为中心
至于说能不能做到 难不难我也不敢说什么

市面上也有不错多的物物交换网站
只要写明交换人必须各自担当风险 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毕竟买卖中心明文规定“买卖” 不然就改掉字眼  交易的涵盖更广
如果买卖中心被交换贴淹没相信也不是你们想要看到的

个人没什么,只是可惜了那些还没换到的朋友
在这里给“您”的处事态度 thumbs up

也是个人小小意见 真心不敢当 aligato
作者: wingseokhh    时间: 2013-7-26 10:48 A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10:29 AM
晚上是要休息睡觉的  

我不是专业写手 不然早去做枪手

楼主,大家都了解你在气的原因。。
但是基于每个版块都有其条规,
只要在开贴前了解清楚,
自然就不会发生不愉快的事了~
其实争下去也没有意思,
就重新到适合的版块开贴就可以吧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10:57 AM
wingseokhh 发表于 2013-7-26 10:48 AM
楼主,大家都了解你在气的原因。。
但是基于每个版块都有其条规,
只要在开贴前了解清楚,

话说那个问题也没解决

二手买卖贴 是要每个人都写下卖家资料吗?

还是每个人各自开贴?

交换的意愿本来就是你情我愿

要方便要快速 像火红的交换玩具 一天开多少个贴?

难不成要我们成天往垃圾贴里面翻吗?



重新开贴吗?

不了 有人叫我不开心滚蛋
心灰意冷了 我这就滚蛋去
作者: 高科技    时间: 2013-7-26 11:10 AM
针对LZ开了这个帖,我个人给点意见,纯属个人意见:

1)首先,开帖没开在适合的板块,已经是个误点。LZ的认知“交换”不算“交易”,但是“交换”也应该不适合开在畅所欲言吧?

2)LZ开这个投诉帖,用了加红加大的字,这个我个人觉得不太适合。如果心平气和的话,用一般字体即可,大家都会看,不鼓励使用加红加大字体,尤其在投诉区这里。

3)既然原先的“交换”帖在不适合的板块,又放了几天,如果里面的资料很重要,LZ有时时监督,哪应该要自己Back up起来。

4)对于删帖,可能JBT之前内部的决定是这样,所以也不好批评管理层的决定。或许觉得有问题,可以提议,让管理层讨论,如有必要才去更改。既然这个是版主们的作业手册,版主们应该知道处理方式。

以上是纯属我个人的意见。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11:37 AM
高科技 发表于 2013-7-26 11:10 AM
针对LZ开了这个帖,我个人给点意见,纯属个人意见:

1)首先,开帖没开在适合的板块,已经是个误点。LZ的 ...

1)首先,开帖没开在适合的板块,已经是个误点。LZ的认知“交换”不算“交易”,但是“交换”也应该不适合开在畅所欲言吧?

基于版主的解释,畅所欲言只能纯聊天,不能有任何活动,所以是否约其他网友喝茶也算是非法活动?约出来也是有风险的,大马治安不好              这点我想确认

我的认知是畅所欲言是什么都能聊的地方,我有你要我们交换,我们以正面的心态来交换,为何强加行骗的嫌疑,前面几页的某会员(不记得名字了 )也有提到二手市场有多少人把货物寄出然后没收到对方的,鉴于此,个人觉得开贴的地点和行骗的企图心并无直接关联

2)LZ开这个投诉帖,用了加红加大的字,这个我个人觉得不太适合。如果心平气和的话,用一般字体即可,大家都会看,不鼓励使用加红加大字体,尤其在投诉区这里。

这个我道歉,可能是太激动人心了   跟人视力不好 怕别人看不见

3)既然原先的“交换”帖在不适合的板块,又放了几天,如果里面的资料很重要,LZ有时时监督,哪应该要自己Back up起来。

back up起来有什么用?是大家想互相交换,不是我一个人想跟大家交换

4)对于删帖,可能JBT之前内部的决定是这样,所以也不好批评管理层的决定。或许觉得有问题,可以提议,让管理层讨论,如有必要才去更改。既然这个是版主们的作业手册,版主们应该知道处理方式。

哦,我现在在提议

以上是纯属我个人的回复意见。
作者: 高科技    时间: 2013-7-26 12:02 P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11:37 AM
1)首先,开帖没开在适合的板块,已经是个误点。LZ的认知“交换”不算“交易”,但是“交换”也应该不适合 ...

1)首先,开帖没开在适合的板块,已经是个误点。LZ的认知“交换”不算“交易”,但是“交换”也应该不适合开在畅所欲言吧?

基于版主的解释,畅所欲言只能纯聊天,不能有任何活动,所以是否约其他网友喝茶也算是非法活动?约出来也是有风险的,大马治安不好              这点我想确认

1)论坛本来就是属于虚拟网络,个人的的行为,信任他人也是属于个人的解读和认知,,行为,后果与责任也是属于个人的必须承担的。
2)LZ开这个帖是投诉版主们删帖或是板块责任?LZ不好混为一谈吧?
3)可能,LZ是按前几楼的回复而逐一坚持/发问,但是我相信哪些回复可能是举例而已。
4)不说单一板块,在任何板块都好,网友如果约见面喝茶,哪些责任是要自负的


我的认知是畅所欲言是什么都能聊的地方,我有你要我们交换,我们以正面的心态来交换,为何强加行骗的嫌疑,前面几页的某会员(不记得名字了 )也有提到二手市场有多少人把货物寄出然后没收到对方的,鉴于此,个人觉得开贴的地点和行骗的企图心并无直接关联
现在LZ知道畅所欲言是不能做交易或交换用途了吧?所以应该没什么异议了,个人觉得不必再牵拖下去

2)LZ开这个投诉帖,用了加红加大的字,这个我个人觉得不太适合。如果心平气和的话,用一般字体即可,大家都会看,不鼓励使用加红加大字体,尤其在投诉区这里。

这个我道歉,可能是太激动人心了   跟人视力不好 怕别人看不见
也不必跟我道歉,毕竟我是个局外人,一个多嘴的路人而已

3)既然原先的“交换”帖在不适合的板块,又放了几天,如果里面的资料很重要,LZ有时时监督,哪应该要自己Back up起来。

back up起来有什么用?是大家想互相交换,不是我一个人想跟大家交换
其实当现实e化,back up真的很重要。电脑不广泛使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把重要事项记录起来。但是,电脑普遍后,大家都是靠电脑储存,因此无意中流失很多重要资料。相信其他网友有意思交换的,可能都有PM或记录,所以删帖也未必是造成很大的困扰吧?

4)对于删帖,可能JBT之前内部的决定是这样,所以也不好批评管理层的决定。或许觉得有问题,可以提议,让管理层讨论,如有必要才去更改。既然这个是版主们的作业手册,版主们应该知道处理方式。

哦,我现在在提议
呵呵。。我是过路人,要提议就找版主们

以上是纯属我个人的回复意见。

还是那句话,LZ不必生气了,这个事件应该属于大家各自的认知/观点不同。了解后也没什么的了。。。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01:33 PM
高科技 发表于 2013-7-26 12:02 PM
1)首先,开帖没开在适合的板块,已经是个误点。LZ的认知“交换”不算“交易”,但是“交换”也应该不适合 ...


1)论坛本来就是属于虚拟网络,个人的的行为,信任他人也是属于个人的解读和认知,,行为,后果与责任也是属于个人的必须承担的。

某超级版主质问我 若有人在我的贴里受骗是我负责吗?请帮我传达下你的解释

2)LZ开这个帖是投诉版主们删帖或是板块责任?LZ不好混为一谈吧?

要求删贴的理由是原意,答案是必须开在买卖商场,我问为什么?说交换是交易,接着有人跟我讨论起交易的意思还中英文翻译,我说交换和买卖有何干系?BZ说交易就有被骗的危险?我说那开在买卖商场不会被骗?然后搬条规出来,我问哪一条?没回答,BZ说必须开在适合的板块,我问哪里?BZ说二手买卖商场,我问交换楼怎么开?没回答                    所以删贴还是板块责任?都有


3)可能,LZ是按前几楼的回复而逐一坚持/发问,但是我相信哪些回复可能是举例而已。

为何BZ可以因为相信而回收,我不能因相信而反驳?不要双重标准嘛

4)不说单一板块,在任何板块都好,网友如果约见面喝茶,哪些责任是要自负的

我要问的是有人在我的贴交换东西,BZ怀疑会员有可能被骗,所以回收了
如果有人在我的贴里约见面,BZ是否会一视同仁,再怀疑再回收?
以您的答案来看,谢谢你挺我


其实当现实e化,back up真的很重要。电脑不广泛使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把重要事项记录起来。但是,电脑普遍后,大家都是靠电脑储存,因此无意中流失很多重要资料。相信其他网友有意思交换的,可能都有PM或记录,所以删帖也未必是造成很大的困扰吧?

我自己换到了,其实大可视而不见,只是觉得若人人都为自己而活,哪天发生在你身上不要抱怨世界不公

以上是纯属我个人的回复意见。

没有生气啦 大家只不过发扬中华文化用中文交流交流而已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01:42 PM
对了 http://www.jbtalks.cc/thread-1432476-1-1.html
这个贴请杀了它 signature放到这么出面
畅所欲言的精神!GoGo

我极有权利相信 她有买卖嫌疑
作者: Rayz183    时间: 2013-7-26 02:24 P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09:42 AM
很好很强大~

详细解释 外加中英文翻译 真是再清楚不过了

买卖就是属于交易的其中一种,楼主没读过 Business Law? 在 Malaysia Sales of Good Act 1957 里面都写得很清楚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02:35 PM
Rayz183 发表于 2013-7-26 02:24 PM
买卖就是属于交易的其中一种,楼主没读过 Business Law? 在 Malaysia Sales of Good Act 1957 里面都写得 ...

很好 看来你的小学中学大学的中文没有白学

买卖就是属于交易的其中一种

交易不等于买卖 摆脱不要丢人现眼了

补充内容 (2013-7-26 03:56 PM):
搂主没读过Business Law?我觉得这句话对我来说是赤裸裸的挑衅,BZ怎么看?
作者: 高科技    时间: 2013-7-26 03:00 P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01:33 PM
1)论坛本来就是属于虚拟网络,个人的的行为,信任他人也是属于个人的解读和认知,,行为,后果与责任也 ...

首先,我必须澄清的是。。我不是版主,我也不认识版主们。只是一个多嘴的路人哦。。。


1)论坛本来就是属于虚拟网络,个人的的行为,信任他人也是属于个人的解读和认知,,行为,后果与责任也是属于个人的必须承担的。

某超级版主质问我 若有人在我的贴里受骗是我负责吗?请帮我传达下你的解释
如上述,我不是版主,我也无权帮他发表任何解释。但,LZ要我个人的意见,哪我只能说。。版主可能拒绝所有“交换”或“交易”在哪个板块是杜绝任何会员受骗。如果在买卖交易板块,卖方至少提供个人资料。是真是假姑且不说,至少给会员自行判断,所以才会有这个交易区和版规出来啊。但是在其它板块,根本没有这样的版规,所以会有浑水摸鱼现象。。我必须声明我在这段文字或个人意识上没有污蔑LZ有任何不当。所以,这个可能让LZ看了不爽吧?没什么的,这些如果有沟通解释就没事了

2)LZ开这个帖是投诉版主们删帖或是板块责任?LZ不好混为一谈吧?

要求删贴的理由是原意,答案是必须开在买卖商场,我问为什么?说交换是交易,接着有人跟我讨论起交易的意思还中英文翻译,我说交换和买卖有何干系?
其实在国际交易法,“以物易物”真的是概括在“交易”。。这点我在读书时有学过。。除了没有任何回报的捐献,送礼。。交易法的涵盖很广,所以很多形形式式都可能是交易。这点是我个人的认知

BZ说交易就有被骗的危险?我说那开在买卖商场不会被骗?然后搬条规出来,我问哪一条?没回答,BZ说必须开在适合的板块,我问哪里?BZ说二手买卖商场,我问交换楼怎么开?没回答。所以删贴还是板块责任?都有
没错啊,交易根本就纯在危险/被骗,所以一般市面上的交易都会有互相要求对方提供资料。。我们我还看过大公司交易需要对方提供详细资料,还请律师评估交易风险。。。更扯的是。。报章上报道的买金麦金的大公司,资料多么齐全,最后沦为骗子公司。。哪些投资者看过公司资料啊,结果还是被骗。这些只能怪个人的判断能力。但是主要的是,人家都提供资料给投资者参考,如果被骗,政府也不可能赔偿啊。。。所以为什么交易买卖就是要在特定的板块,这样方便大家参考


3)可能,LZ是按前几楼的回复而逐一坚持/发问,但是我相信哪些回复可能是举例而已。

为何BZ可以因为相信而回收,我不能因相信而反驳?不要双重标准嘛
还是那句话,我不认识版主。。。但是如果我是版主,我相信我也会回收,因为板块错误,因该去交易区开,然后谁要换的必须提供自己的资料,如果双方是PM方式交易,哪私下也该要求对方提供个人资料。

4)不说单一板块,在任何板块都好,网友如果约见面喝茶,哪些责任是要自负的

我要问的是有人在我的贴交换东西,BZ怀疑会员有可能被骗,所以回收了
如果有人在我的贴里约见面,BZ是否会一视同仁,再怀疑再回收?
以您的答案来看,谢谢你挺我  
现在一项归一项,整个帖应该是讨论删帖,原因是属于交易。

我也顺便回答: 我个人觉得,会员不管在LZ的帖或是其他人的帖约见面,那是会员的个人行为,不属于“交易”(至少表面上没有)。所以,约见面的风险也属于跟人需要自负啦。。


其实当现实e化,back up真的很重要。电脑不广泛使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把重要事项记录起来。但是,电脑普遍后,大家都是靠电脑储存,因此无意中流失很多重要资料。相信其他网友有意思交换的,可能都有PM或记录,所以删帖也未必是造成很大的困扰吧?

我自己换到了,其实大可视而不见,只是觉得若人人都为自己而活,哪天发生在你身上不要抱怨世界不公
其实LZ看清楚我之前的回复,我说的是重要资料应该是自己要保管好,如果没了,怨不了任何人。为自己而活有错吗?我活着就是为我自己负责任,我不必看别人的眼色而活。是生是死我自己负责,绝对不会找LZ你负责。。这样行了吧??

以上是纯属我个人的回复意见。





作者: haru90    时间: 2013-7-26 03:32 PM
高科技 发表于 2013-7-26 03:00 PM
首先,我必须澄清的是。。我不是版主,我也不认识版主们。只是一个多嘴的路人哦。。。

污蔑什么的倒没这么严重,野草烧不净,若是一个老鼠窝把它毁了,却无法阻止老鼠四处乱蹿,只会衍生更多老鼠窝,我现在随便翻一翻都可以看到好几个类似的贴 http://www.jbtalks.cc/thread-1432476-1-1.html 这个又算什么?

是的 在国际交易法,sales,services,exchange都是trading的一种。。这点是常识,不需要说什么读过书的
买卖商场sales & purchase,里面所有的条例指名SNP,你可以去查阅下,如果你看到有什么exchange的相关条列请告诉我一声

我也顺便回答: 我个人觉得,会员不管在LZ的帖或是其他人的帖约见面,那是会员的个人行为,不属于“交易”(至少表面上没有)。所以,约见面的风险也属于跟人需要自负啦。。

http://www.jbtalks.cc/thread-1432476-1-1.html (至少表面上没有)

我活着就是为我自己负责任,我不必看别人的眼色而活。是生是死我自己负责,绝对不会找LZ你负责。。这样行了吧??

人活着怎么可能只为自己负责?敢问贵会员今年多大了?
作者: 高科技    时间: 2013-7-26 04:10 P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03:32 PM
污蔑什么的倒没这么严重,野草烧不净,若是一个老鼠窝把它毁了,却无法阻止老鼠四处乱蹿,只会衍生更多老 ...

污蔑什么的倒没这么严重,野草烧不净,若是一个老鼠窝把它毁了,却无法阻止老鼠四处乱蹿,只会衍生更多老鼠窝,我现在随便翻一翻都可以看到好几个类似的贴 http://www.jbtalks.cc/thread-1432476-1-1.html 这个又算什么?

阁下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按举报啊。。post在这里应该没人会处理吧??如果以我个人的习惯,我不会拿别人的错误来跟我自己比较咯。。。如果我看不过去的,我都会按举报,帮版主们注意违规的帖。。

是的 在国际交易法,sales,services,exchange都是trading的一种。。这点是常识,不需要说什么读过书的
买卖商场sales & purchase,里面所有的条例指名SNP,你可以去查阅下,如果你看到有什么exchange的相关条列请告诉我一声

恕我不才,我记得读商科时,第一课老师就解释给我听,交易法的始祖源于物物交换或所谓的以物易物。后来因交易不平等,古人才研究以货币替代。但是,这个事件不必牵拖到那么没完没了吧?主要是判定以物易物是不是属于交易?如果LZ觉得不是。。哪就不是咯。。如果JBT的管理层觉得是,哪就是咯。。各家各法,谁也改变不了谁。。LZ觉得不是,那就post咯。。管理层觉得是,那就删咯。。不就这样而已。

我也顺便回答: 我个人觉得,会员不管在LZ的帖或是其他人的帖约见面,那是会员的个人行为,不属于“交易”(至少表面上没有)。所以,约见面的风险也属于跟人需要自负啦。。

http://www.jbtalks.cc/thread-1432476-1-1.html (至少表面上没有)

我活着就是为我自己负责任,我不必看别人的眼色而活。是生是死我自己负责,绝对不会找LZ你负责。。这样行了吧??

人活着怎么可能只为自己负责?敢问贵会员今年多大了?
没错啊。。。我活着就是为我自己负责啊。。为我自己说过的承诺负责。。今天如果我给了某人一个承诺,没有实现,某人不就因为你的食言而少了某种东西,某人不会缺一块肉啊。。只是我自己名誉受损,没人再相信我。。这个就是我所谓的为自己负责啊。。社会不就仅仅如此而已吗???我为我自己负责,为我说过的话负责,为我给出的承诺负责。没错啊。。。

PS:免贵今年30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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