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公布決議,建議各大學修改規定,讓變性大學生可以穿不同性別的服裝出席畢業禮,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呼籲大學修改法規,以促進人權、自由、平等。泰國英文報刊《民族報》(The Nation)昨天報道,一名大學生向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申訴,指校方不允許變性學生穿女裝,若穿女裝出席畢業禮就不能領取畢業證書。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變性大學生穿不同原本性別、與學校規定不同的服裝就無法領取畢業證書,這是校方不尊重人性尊嚴、違反人權。(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