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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终于! 嘉瑪或在48小時内遭捕! [打印本页]

作者: Karen28    时间: 2015-9-24 12:02 PM
标题: 终于! 嘉瑪或在48小時内遭捕!
(吉隆坡24日訊)揚言要在本週六號召至少5000人到茨廠街示威的巫統雪州大港區部主席拿督嘉瑪尤諾斯,或將在48小時內被警方逮捕!

全國副警察總長拿督斯裏諾拉昔指出,警方將在本週六以前,也就是這兩天內傳召嘉瑪,就上述事件錄取口供,若證實發表威脅社會秩序與安寧的言論或舉動,將立刻逮捕。

「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105條文,警方有權拘捕任何會引發騷亂事故的人士。若嘉瑪發表在面子書或其他媒體發表足以製造騷亂的言論,足以讓警方採取行動。」

拉昔指出,警方對於任何可能危害社會秩序與治安者絕不妥協,並且會果斷採取行動。 「我們會展開逮捕行動。如果當天還是有人要出席集會,導緻集會出現騷亂的情況,警方可援引事法典第143條文,也就是參與非法集會,展開進一步行動。

諾拉昔是在今日於武吉安曼警察總部出席哈芝節歡慶儀式後,這麼告訴媒體。

他警告,任何人試圖製造騷亂行動,執法單位可採取行動對付相關人士,同時也呼籲民眾放心,警方在當天會有足夠的警力,在茨廠街維持治安。

「警方保證不會出現混亂,當地的活活一切如常,遊客仍可到當地。」 嘉瑪尤諾斯較早前公開放話,指若貿消部在本週五前,不採取行動對付茨廠街的仿冒品商販,將號召至少5000人到當地示威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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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oyu93    时间: 2015-9-24 06:38 PM
真的吗?真的吗吗?

作者: sylcheering    时间: 2015-9-24 07:02 PM
别傻了,一个区部主席可以这样无法无天。背后是谁撑腰大家都懂。还要讲几时抓。你试看这样讲,会等时间到才来抓你吗?
作者: Zuncker21    时间: 2015-9-24 07:19 PM
看看就好,别太当真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5-9-24 07:51 PM
别只是嘴边说而已咯。。。。
就算真的,到后面他还是大摇大摆的出来
作者: 纨钤    时间: 2015-9-24 09:51 PM
嘿,这两天内我会派人去抓你
你小心一点快点逃去没人的地方吧

作者: love986    时间: 2015-9-24 10:34 PM
真的希望他能被绳之以法!!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5-9-24 10:36 PM
本帖最后由 JackKoh 于 2015-9-24 10:38 PM 编辑

听听就好,天天都有笑话听!
看看就好,天天都有闹剧看!
假假就好,前门捉人后门放!
演演就好,演场好戏大家赞!
作者: 4inlove    时间: 2015-9-25 07:11 AM
本帖最后由 4inlove 于 2015-9-25 07:14 AM 编辑
纨钤 发表于 2015-9-24 09:51 PM
嘿,这两天内我会派人去抓你
你小心一点快点逃去没人的地方吧


no no .. .真相应该是:   

“Dear Sir,  
本来根据民意应该立刻前来抓拿你,

但是由于你这两天贵人事忙没有空,我也替您交代民众再过两天才会去请你过来一趟~
”如果" 查到有罪会立刻逮捕,
但请您放心,这只是 “如果” 罢了。。。 请您别误会了。


真的很对不起这次麻烦你了 真的是不好意思。

我已经交代下属准备好食物和招待,到时候小小招待不周还请原谅。“


这才是我们常在报纸上看到的背后意义。

全國副警察總長拿督斯裏諾拉昔指出,警方將在本週六以前,也就是這兩天內傳召嘉瑪,就上述事件錄取口供,若證實發表威脅社會秩序與安寧的言論或舉動,將立刻逮捕。
作者: new^fish    时间: 2015-9-25 07:35 AM
要就直接捉!什么鸟话录取口供,如果证实发表威胁的言论才来捉?就表示如果录口供时没说那些事就不会被捉?那个放黄色汽球的更好笑!全球首宗放汽球被提控!
作者: wei~薇~    时间: 2015-9-25 08:46 AM
要抓人还有先放话跟人家讲的哦?
警察要抓贼,还先通知2天后我会去抓你。
好让贼有时间准备可以逃跑。。。
作者: 志宇林    时间: 2015-9-25 12:07 PM
反正会被放出来的 别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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