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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罗马最高法院:穷人为了生存偷点食物不算犯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5-4 10:34 AM
标题: 罗马最高法院:穷人为了生存偷点食物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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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流浪漢日前在意大利偷竊食物被捕,但羅馬最高法院周一(2日)做出裁決,稱若是為了生存,偷點食物不算犯罪。

一名烏克蘭籍流浪漢奧斯特利亞科夫(Roman Ostriakov),2011年在意大利熱那亞(Genoa)一間超市內偷了總值4.07歐元(約18令吉)芝士和香腸,遭到逮捕。


奧斯特利亞科夫在超級市場偷竊芝士和香腸被捕。∕翻攝英國《每日電訊報》


地方法院以竊盜罪判被告6個月徒刑和100歐元(約457令吉)罰款,但是他的辯護律師上訴,認為被告不該被判竊盜罪,因為他被發現時,尚未離開超級市場,應算是竊盜未遂。

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羅馬最高法院認為,被告偷食物是出於生存的必要性,判決書稱“若是不吃東西,人將活不下去”、“被告的生活條件和他竊取商品顯示,他只是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來滿足立即且必須的營養需求”,因此,基於人類的生存權,最高法院判被告無罪。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
作者: 蒜米    时间: 2016-5-4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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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foo    时间: 2016-5-4 12:10 PM
这个问题应该需要国家领导人出来处理比较好,偷东西怎样都是不对的行为
作者: ★軒軒☆    时间: 2016-5-4 03:32 PM
一个5欧元不到的东西却需要到最高法院来解决,真讽刺
作者: Alt    时间: 2016-5-4 04:06 PM
本帖最后由 Alt 于 2016-5-4 04:11 PM 编辑
★軒軒☆ 发表于 2016-5-4 03:32 PM
一个5欧元不到的东西却需要到最高法院来解决,真讽刺


因为这个案例已经打破法律的最高宗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替特权开了先例,优先考虑人权,已经破坏和改写了原来的法律框架,当然是由最高法院来审。这样的举措是否合理应该受到强烈的质疑的。
作者: 郁枫    时间: 2016-5-4 04:11 PM
我觉得如果要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不应该判无罪。
而是要判有罪,因为偷就是偷。
不过惩罚可以是缓刑或者是守行为。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5-5 05:29 AM
不问自取就是偷。。。
此风永远不可长!!!
作者: loveryice    时间: 2016-5-5 08:49 AM
偷东西是不对的。这样只会让更多人去偷东西。
作者: I3abydream    时间: 2016-5-5 09:11 AM
为了买食物,只好打枪偷钱,我也只是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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