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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已經和我結婚了!” 女找友冒充男友註冊逼認賬!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6-7 11:20 AM
标题: “你已經和我結婚了!” 女找友冒充男友註冊逼認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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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訊)婦女替男友生下寶寶後,不滿男友不認賬,為了替寶寶包生,竟偷偷取得男友身分證,然後找來男性朋友冒充男友,前往當局與她註冊結婚。隔天,她拍下結婚證書的照片,發給男友稱:“你已經和我結婚了。”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2年10月25日,早上11時30分,地點在婚姻注冊局(ROM)。根據案情,受害人於2012年11月7日到宏茂橋南的鄰里警局報案,表示他於10月26日收到被告發給他的一張結婚證書的照片。

受害人指出,結婚證書上是他和被告的名字,雖然被告稱兩人已經結婚了,但他本身從未與被告注冊結婚。
32歲被告(財務助理)因此面對一項欺詐罪名和一項作假宣誓聲明罪名,她認罪後被判監禁四週。其32歲男性友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

為保護被告的孩子,法庭發出限制令,媒體不能刊登被告和受害人的姓名等資料。

案發時,被告和31歲的莊姓受害人是男女朋友關系。

案情顯示,兩人在2010年認識,不久變成情侶。被告當時已婚,但已沒和丈夫住在一起。

被告和受害人在一起不久後生下兒子,兒子的報生紙上父親一欄填寫的是丈夫的名字,被告與前夫于2011年離婚。

2012年,受害人懷疑孩子是被告前夫的,並向她提出分手。被告非常生氣,她要男友回到她的身邊,不準他娶任何人。

她決定找人冒充男友,跟她結婚,然後再把報生紙上父親一欄,改成受害人的名字。

被告偷偷取得受害人的身份證,再找來男性友人冒充受害人身份與她結婚。

2012年10月25日,被告和男性友人到婚姻注冊局,然後在婚姻宣誓官的見證下交換戒指,就這樣,男性友人代替受害人,與被告結婚。


新闻转载自:光明日报

作者: 蒜米    时间: 2016-6-7 1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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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6-6-7 11:51 AM
哇哇哇。。这样也可以哦
作者: kelvin850704    时间: 2016-6-7 11:51 AM
直接驗DNA不是知道孩子是不是親生的了
作者: Luccras    时间: 2016-6-7 12:01 PM
这个比溏心风暴好看太多了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6-7 01:01 PM
完了,完了。。。她还要瞒我多久。。。
作者: irishlavender    时间: 2016-6-7 07:41 PM
监禁那个应该是那个贱男!!!!

有种就验dna!!
作者: 妃`    时间: 2016-6-7 08:08 PM
这个真荒唐! 还可以冒充别人, 然后结婚!
作者: ChunVuiLee    时间: 2016-6-7 10:45 PM
难道在办理注册时当局没询问,没检查吗?
作者: ~贤_雨~    时间: 2016-6-8 08:56 AM
去哪里找那么相像的来代替结婚?
有商机哦
作者: ENOKI    时间: 2016-6-8 10: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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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青树    时间: 2016-6-8 10:28 AM
自己爽就好干嘛要生孩子?真是苦了小孩!
作者: a78167    时间: 2016-6-8 10:42 AM
这样好料哦!!
作者: e0307r    时间: 2016-6-8 11:08 AM
这样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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