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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国陆交局:新马收费跨境共乘汽车服务不合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6-21 09:52 AM
标题: 新国陆交局:新马收费跨境共乘汽车服务不合法!
本帖最后由 论坛咨询 于 2016-6-21 10:04 AM 编辑

grab将推出往返新柔两地共乘汽车服务---20160613152310-2867512_副本.jpg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表示,提供收费的跨境共乘汽车服务并不合法。

针对私人召车服务Grab宣布推出跨境共乘汽车服务,为往返新、柔两地同个目的地的私家车车主和乘客提供配对,让乘客分担车费,并让司机赚取收入,新国陆交局答复《亚洲新闻台》的询问时说,已经通知公司这种服务模式不符合新国法令。

该国陆交局说,这是因为马来西亚注册汽车不允许在没有公共服务车辆执照的情况下,提供载客和收费服务。马国当局也不允许没有当地公共服务车辆执照的新加坡注册汽车这么做。

Grab是在上星期一(13日)宣布从今天起,提供新马跨境共乘汽车服务,但在刚过去的周末表示,在首三个星期让乘客免费试用这项服务。

新国陆交局说,如果是免费,就没有触犯条例。

Grab表示,正同新国陆交局和马国监管当局接洽,讨论使用共乘汽车方式来改善连接新柔之间的连接性。

新闻转载自:8频道新闻与时事
作者: loveryice    时间: 2016-6-21 10:31 AM
怎么可能会有免费的事呢
作者: ranth    时间: 2016-6-21 11:50 AM
要收费、做生意,就必须要有相关执照和遵守条规。
作者: Hunter7    时间: 2016-6-21 03:45 PM
不收車資,當成捐款你怎麼看 XD?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6-21 04:33 PM
其实,也不关我们的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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