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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山Masai2抢匪抢小学生手机 逃跑时遇车祸1死1伤!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11-15 05:10 PM
标题: 新山Masai2抢匪抢小学生手机 逃跑时遇车祸1死1伤!
800x560_moto_副本.jpg

(柔佛‧新山15日讯)2名共乘摩哆车的攫夺匪,假借问路抢走小学生的手机后,于逃走时意外撞上一辆从路口转出来的车子,导致后座攫匪当场身亡,另一人则左腿折断。

这起攫夺匪抢劫后遇祸致1死1伤的事件,是在昨日下午5时15分左右,于马西马赛城发生。

斯里阿南警区主任佐吉里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案发时,一名11岁的男童与友人走在路上时,2名共乘摩哆车的陌生男子突然截停他们问路。

他说,当男童向对方指路后,坐在后座的乘客,突然伸手夺走男童手上的手机,之后,摩哆车即迅速逃离。

事件发生时,正巧有公众目击,于是赶紧追逐攫匪的摩哆车,不料,途中攫匪没有留意到一辆车子从路口转出来,结果猛撞该辆车子后边的右车门。

车祸发生后,后座乘客头部重创当场毙命,骑士则左腿折断,于送院后已遭警方扣留调查。

警方调查显示,死者是一名20岁的巫裔青年,受伤的骑士19岁,拥有一项涉及毒品的前科。

目前,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82条文(盗窃造成伤害或死亡)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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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自:星洲日报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5 05:13 PM
其实,不应该死,
应该让他们残废,
才是最好的“报酬”!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6-11-15 05:38 PM
真的是:上天有眼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6-11-15 05:38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5 05:13 PM
其实,不应该死,
应该让他们残废,
才是最好的“报酬”!

你这样说,也是对。。。。。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5 06:32 PM
melodyc 发表于 2016-11-15 05:38 PM
你这样说,也是对。。。。。

有些人,
天生是和“渣”同义词的!
作者: kelvin850704    时间: 2016-11-15 08:50 PM
不值得同情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6-11-15 11:02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5 06:32 PM
有些人,
天生是和“渣”同义词的!

说的没有错。。。。
作者: ICE_EvIL    时间: 2016-11-16 08:25 AM
這就是姓馬的慣例
作者: ansonboiboi    时间: 2016-11-16 08:36 AM
明知道最近一直下雨,都知道老天爷没什么好心情了,还跑去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不是活该了嘛...可惜那个后座的死的快啊,要不然有他好受的
作者: WYERN    时间: 2016-11-16 08:58 AM
原来他的一条命=一架电话
作者: cute2009    时间: 2016-11-16 10:13 AM
一架电话断送一条命,在怎么算都不值。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0:36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5 06:32 PM
有些人,
天生是和“渣”同义词的!

可是如果只是残废
政府会养他们哦~ 人民的纳税钱啊~ CPF啊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0:41 A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0:36 AM
可是如果只是残废
政府会养他们哦~ 人民的纳税钱啊~ CPF啊

这些钱,如果能让他们为他们的
“恶行、罪行”付出代价,让他们终身后悔。。。
我觉得,应该还ok的。。。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0:42 A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0:36 AM
可是如果只是残废
政府会养他们哦~ 人民的纳税钱啊~ CPF啊

话说。。。
小甲啊,妳也失踪太久了吧。。。
跑到哪里去了?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1:08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0:41 AM
这些钱,如果能让他们为他们的
“恶行、罪行”付出代价,让他们终身后悔。。。
我觉得,应该还ok的。。 ...


等下如果没有反省,反而在那里怨天尤人呢?
会反省的人不多
会反省的人不至于做小偷
残废了拖累他的家人
等下他叫他弟弟做更大笔的偷窃
咋办
人家有吸毒前科勒
不是那种清清白白的人
我不觉得那种人会后悔会反省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1:09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0:42 AM
话说。。。
小甲啊,妳也失踪太久了吧。。。
跑到哪里去了?

哟!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真感动

没有去哪里~
只是懒惰上jbt
觉得没啥话题聊了~

你要不要开个头咋们来聊聊天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1:13 A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1:09 AM
哟!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真感动

我当然记得妳呀。。。
妳曾经那篇“失恋帖”,
真的是“惊天地,泣鬼神”,
让我印象深刻,直到如今!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1:15 A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1:09 AM
哟!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真感动

还是不要吧,
今天烟雨蒙蒙的,
我想盖锦被,睡觉去了。。。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1:23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1:13 AM
我当然记得妳呀。。。
妳曾经那篇“失恋帖”,
真的是“惊天地,泣鬼神”,

请问有啥好惊天地,泣鬼神???
人家只是很普通的叙述
可是JBT有广大的善心人士
来安慰关怀我
小女子倍感欣慰
但是还是不觉得惊天地,泣鬼神啊?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1:29 A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1:23 AM
请问有啥好惊天地,泣鬼神???
人家只是很普通的叙述
可是JBT有广大的善心人士

对啊,不过现在。。。
这些善心人士,早已经“入土为安”,
或者“退隐江湖”,又或者“移居海外”了!
想要回复当年盛况,很难,很难了!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1:33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1:29 AM
对啊,不过现在。。。
这些善心人士,早已经“入土为安”,
或者“退隐江湖”,又或者“移居海外”了! ...

那您还健在,这真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啊~
JBT就是需要你这种忠实的支持者
那我偶尔回来看见熟悉的面孔依然有温暖的感觉~
真好
但是前提是你的头像不要换
换了我就不记得了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话说这里可以灌水叙旧的吗?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1:46 A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1:33 AM
那您还健在,这真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啊~
JBT就是需要你这种忠实的支持者
那我偶尔回来看见熟悉的面孔依然 ...

我的头像,从没换过,
未来也没打算换呀。。。
只是,我也有点意兴阑珊了。
也想淡出了啦。。。

这里可以聊天的,因为,已经没人在管了!
作者: HongSeng    时间: 2016-11-16 11:52 AM
不值得同情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2:17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1:46 AM
我的头像,从没换过,
未来也没打算换呀。。。
只是,我也有点意兴阑珊了。

其实我很想问
是什么支持你在jbt混这么久?
小女子觉得有点难以置信
我混一个月没话题就开始觉得无聊了~
毕竟失恋不能聊一辈子嘛~
一辈子失恋也很惨勒

顺便问下您从事什么行业
为啥比我还得空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2:32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2:17 PM
其实我很想问
是什么支持你在jbt混这么久?
小女子觉得有点难以置信

是因为,这里比较祥和,
坛友也比较温和、讲理。。。
而且,也在这里结交了好多朋友了,
要退出,还真有点舍不得呀!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2:39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2:17 PM
其实我很想问
是什么支持你在jbt混这么久?
小女子觉得有点难以置信

我啊,从事海事与航运业的。。。
现在正是航运业的“冬季”,所以,
特别得空一下。。。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2:42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2:32 PM
是因为,这里比较祥和,
坛友也比较温和、讲理。。。
而且,也在这里结交了好多朋友了,

我以前也是很爱jbt的人~
想当年JBT红的不要不要的
现在冷清了许多~
如果经历过JBT红红火火的日子的资深元老应该会很舍不得这里咯~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2:43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2:39 PM
我啊,从事海事与航运业的。。。
现在正是航运业的“冬季”,所以,
特别得空一下。。。

跟我一样!
哈哈哈哈哈哈哈~
难怪我们这么得空~
不过姐月尾就换工了~
接下来有的忙咯~
啧啧啧啧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2:46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2:42 PM
我以前也是很爱jbt的人~
想当年JBT红的不要不要的
现在冷清了许多~

之前的元老级人物,都走得七七八八了,
没有走的,都已经潜水,或跳槽去FB了,
还活跃着的元老,十根手指都算不完!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2:47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2:43 PM
跟我一样!
哈哈哈哈哈哈哈~
难怪我们这么得空~

吓,妳也在海事与航运业。。。
真的吗?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2:51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2:47 PM
吓,妳也在海事与航运业。。。
真的吗?

真的啊~
我没这么无聊骗你~
哈哈哈哈哈蛤
不过月尾我就去做airline的工了~
跟海运没关系了~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12:55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2:51 PM
真的啊~
我没这么无聊骗你~
哈哈哈哈哈蛤

原来是同行哦。。。
不过,我是人在新加坡工作,
所以,应该不会和妳的公司竞争吧?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12:57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12:55 PM
原来是同行哦。。。
不过,我是人在新加坡工作,
所以,应该不会和妳的公司竞争吧?

我也在新加坡~
changi cargo complex这里~
换工了就不会是同行了咯~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01:02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2:57 PM
我也在新加坡~
changi cargo complex这里~
换工了就不会是同行了咯~

我明白了,妳是出入口航运业。。。
我和妳不同工作性质了,
我是跑船厂、码头、上船、出海。。。
去维修、保养船上的航运器材的“工程师”一!
(其实,只是…技术人员罢了,不是工程师啦)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01:05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01:02 PM
我明白了,妳是出入口航运业。。。
我和妳不同工作性质了,
我是跑船厂、码头、上船、出海。。。

哦哦?!
那很像和我朋友一样勒
哈哈哈哈哈
很危险一下的是吗?
做小船去大船
还可能会掉下海的是吗?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01:05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12:57 PM
我也在新加坡~
changi cargo complex这里~
换工了就不会是同行了咯~

船舶上用的导航仪、信号仪、锚的起降机、引擎。。。
都是我们在做的啦。
很冷门的行业来的!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01:07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01:05 PM
哦哦?!
那很像和我朋友一样勒
哈哈哈哈哈

对啊对啊,妳朋友一定是马来西亚人 对吗?
新加坡人,都不干这行的!
风险太高了。。。
作者: dawnchua0216    时间: 2016-11-16 01:20 PM
本帖最后由 dawnchua0216 于 2016-11-16 01:22 PM 编辑

不值得同情 这样的惯犯活多一天就干多一天的坏事 连小孩子的手机都要抢 就是有这样的罪犯 搞得大家人心惶惶处处小心
作者: @小甲@    时间: 2016-11-16 02:31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6-11-16 01:07 PM
对啊对啊,妳朋友一定是马来西亚人 对吗?
新加坡人,都不干这行的!
风险太高了。。。

哈哈哈哈~
是马来西亚人没错~
风险高相对薪水也不错嘛~ (我觉得
就还是要小心咯~
帮自己买一个高的人寿保险~ xD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1-16 03:19 PM
@小甲@ 发表于 2016-11-16 02:31 PM
哈哈哈哈~
是马来西亚人没错~
风险高相对薪水也不错嘛~ (我觉得

薪水並不高啊,其实。。。
只是我没路可以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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