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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和我結婚了!” 女找友冒充男友註冊逼認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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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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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6-7 11:20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married-160606-b1_副本.jpg

(新加坡6日訊)婦女替男友生下寶寶後,不滿男友不認賬,為了替寶寶包生,竟偷偷取得男友身分證,然後找來男性朋友冒充男友,前往當局與她註冊結婚。隔天,她拍下結婚證書的照片,發給男友稱:“你已經和我結婚了。”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2年10月25日,早上11時30分,地點在婚姻注冊局(ROM)。根據案情,受害人於2012年11月7日到宏茂橋南的鄰里警局報案,表示他於10月26日收到被告發給他的一張結婚證書的照片。

受害人指出,結婚證書上是他和被告的名字,雖然被告稱兩人已經結婚了,但他本身從未與被告注冊結婚。
32歲被告(財務助理)因此面對一項欺詐罪名和一項作假宣誓聲明罪名,她認罪後被判監禁四週。其32歲男性友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

為保護被告的孩子,法庭發出限制令,媒體不能刊登被告和受害人的姓名等資料。

案發時,被告和31歲的莊姓受害人是男女朋友關系。

案情顯示,兩人在2010年認識,不久變成情侶。被告當時已婚,但已沒和丈夫住在一起。

被告和受害人在一起不久後生下兒子,兒子的報生紙上父親一欄填寫的是丈夫的名字,被告與前夫于2011年離婚。

2012年,受害人懷疑孩子是被告前夫的,並向她提出分手。被告非常生氣,她要男友回到她的身邊,不準他娶任何人。

她決定找人冒充男友,跟她結婚,然後再把報生紙上父親一欄,改成受害人的名字。

被告偷偷取得受害人的身份證,再找來男性友人冒充受害人身份與她結婚。

2012年10月25日,被告和男性友人到婚姻注冊局,然後在婚姻宣誓官的見證下交換戒指,就這樣,男性友人代替受害人,與被告結婚。


新闻转载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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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米 该用户已被禁止
2#
发表于 2016-6-7 11:28 AM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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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1:51 AM |只看该作者
哇哇哇。。这样也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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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元老

不浦夜的夜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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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6-7 11:51 AM |只看该作者
直接驗DNA不是知道孩子是不是親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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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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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6-7 12:01 PM |只看该作者
这个比溏心风暴好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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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精忠 MVP

@@ 毒舌老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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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6-7 01:01 PM |只看该作者
完了,完了。。。她还要瞒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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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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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6-7 07:41 PM |只看该作者
监禁那个应该是那个贱男!!!!

有种就验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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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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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6-7 08:08 PM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真荒唐! 还可以冒充别人, 然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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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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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6-7 10:45 PM |只看该作者
难道在办理注册时当局没询问,没检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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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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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6-8 08:56 AM |只看该作者
去哪里找那么相像的来代替结婚?
有商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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