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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山可负担房屋迟交屋又状况多多 数名购屋者入禀仲裁庭索赔!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7-4-25 04:25 PM
标题: 新山可负担房屋迟交屋又状况多多 数名购屋者入禀仲裁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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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东北区一个可负担房屋计划的数名购屋者日前召开发布会,指发展商不仅延迟3年交屋,居民于上个月取得入伙纸后,更发现房屋墙身出现裂痕、屋顶和窗口漏水,电线外露,以及尚无水源和电源供应等问题。

首批购屋者26日上庭

据购屋者透露,他们已向房屋仲裁庭投诉,预计第一批购屋者将于4月26日上庭,其余则尚待当局通知上庭日期。

本报记者较后到有关发展商办公室,要求发展商高层针对上述事件作出回应,惟有关职员指经理外出,无法回应此事。

今早出席发布会的购屋者大多为公务员,是于2012年购屋。

购屋者诺阿菲达(34岁)、米雅(27岁)、凯里(37岁)、哈雅帝(50岁)、赛阿比拉(36岁)等受访时说,发展商原应2014年交屋,却迟至2017年3月交屋。

阿菲达说,她和丈夫在不同政府部门工作,早前住在政府宿舍内,她原以为最迟可在去年年尾迁入,岂料发展商一拖再拖,更连累她被“逐出”政府宿舍。

她说,政府宿舍管理单位指她已购屋,而根据文件,房子已建好,因而不让她和家人继续住宿舍,她历经波折才申请搬到另一政府宿舍单位。

哈雅帝说,她和家人在外租房住,除了应付每月租金600令吉,尚需支付每月1250令吉房贷(借贷期为10年)。

水电押金交发展商仍未获供应上述购屋者异口同声说,已于上个月,把安装水和电源的抵押金等费用交给发展商,却迟迟不获水电供应,无法入住。

另一方面,目前掌管房屋事务的柔州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嘉益士受询时说,发展商迟交屋,购屋者可寻求相关单位如房屋仲裁庭等途径争取自身权益,以索取赔偿。


购屋者召开发布会指发展商延迟3年交屋,同时申诉房屋问题多。(图:星洲日报)

新闻转载自:星洲日报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4-25 11:11 PM
按照传统。。。
到时的回复将会是:
“屋子的状况,属于可接受的范围,
因此,投诉将不会获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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